生命倫理四原則
生命倫理學算是醫學系學生多多少少會學習到的,整體的內容有許多需要討論的地方,至少在我們系上就花了兩學分的課程在上這個東西。
不過,若是要概括性介紹生命倫理學的核心內容,不外乎就四個大原則:
- 尊重自主原則
- 不傷害原則
- 行善原則
- 正義原則
以下將分別進行簡單的介紹。
首先來看第一個,尊重自主原則。
尊重自主原則如同字面上所能理解的,就是要讓病人有自主選擇的權利。
再擴大一點解釋的話,病人的知情權也涵蓋在這個範圍內。
用個實際點的例子來舉例,假使有個病人得了某個急病,需要作醫療處置。
那麼醫生的職責就是告訴他這個疾病的相關知識,並且告訴他即將進行的醫療行為並徵求同意,最後對於這個病人的病情,醫生有不可洩漏給外人知道的義務。
再來談談第二個原則,不傷害原則。
不傷害原則就是醫師盡量不要讓病人得到過多的風險,必須用最適當的方式來照顧病人。
比方說有個病人得到一種疾病,必須切除大拇指,那麼醫生就不應該切掉整隻手臂。
概念上,有點類似公民上的比例原則。
接著談談第三個原則,行善原則。
行善原則簡單來說就是除不傷害病人外,最好盡可能的增進病人福祉。
定義看起來有點抽象,用個例子舉例好了。
比方說有個病人在實施完基本的醫療處置後,醫師A直接去看別的病人,而醫師B卻會額外的關心病人,那醫師B相較醫師A來說,就較有達到行善原則。
最後來看正義原則。
正義原則應該算是最好理解的,概括來說正義原則包含三個層次:
- 公平分配醫療資源
- 尊重病人權利
- 尊重法律正義
而其中,生活中最常看到的新聞不外乎就是某某醫生收回扣,這樣的行為就是違反正義原則。
以上,就是生命的四原則啦。
一學期兩學分的精華都在這裡了,如果是醫學系的朋友可以稍微再認真看一下,把這份完整背起來成績90分以上應該不是問題XD
另外,印象中有些醫學系的面試也有考過,如果對醫學相關科系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再額外注意一下喔!